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》 【苏教学函 (2017) 5号】,学校拟同意以下1位同学(赵蕾玉)的转学申请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(2023年10月16日-10月24日),以书面形式向西交利物浦大学教务处反映。
姓名 | 生源地 | 高考分数 | 入学年份 | 在读学校 | 在校专业 | 拟转入学校 | 拟转入专业 | 拟转入学校当年当地录取分数线 | 转学原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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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蕾玉 | 贵州 | 550 | 2019 | 西交利物浦大学 | 国际商务 | 贵州师范学院 | 个人原因 |
联系方式:
地址: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111号西交利物浦大学中心楼八层教务处,邮编215123